作者:丛立先职务作品集团公司机电装备法人作品沈阳著作权法装备制造业
摘要:原告蒋少武先生(以下简称原告)是著名摄影家,辽宁日报社原首席摄影记者,其在2003年沈阳装备制造业博览会上发现自己1991年所拍摄的同志视察沈阳机电装备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的照片被被告做成灯箱广告展示,而且,被告对照片进行了删改处理,后本案诉至法院。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原告所摄讼争照片系职务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原告所属单位享有优先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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