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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著作权法定许可的立法空白及完善建议

作者:樊国斌法定许可完善建议九年制义务教育白及立法2001年录音制作者特殊情况著作权人教育规划报刊转载音乐作品录音制品使用者教科书法规同意国家摘编合法

摘要:著作权法定许可是指在著作权法规定的特殊情况下,使用者可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2001年我国修订的著作权法规定法定许可包括以下五种情形:(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汇编已发表的作品片断或短小作品;(2)报刊转载摘编已刊登的作品;(3)录音制作者使用已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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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

《中国版权》(CN:11-4780/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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