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MTV作品著作权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作者:张晓津mtv问题研究法律保护作品著作权历史发展音乐商品电影票房相关商品一般商品商业利润电视播出录像带知名度录像片

摘要:一、关于MTV的性质:作品还是制品(一)MTV的界定和历史发展:MTV,系MUSIC TELEVISION一词的缩写,是一种为推销完整的音乐商品(如唱片、磁带等)和其他相关商品(如电影票房、影视录像带乃至一般商品)、包装推出歌星和乐队,以扩大知名度,达到获取商业利润的目的,而制作并供电视播出的单曲音乐录像片(MUSIC VEDIO)。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版权

《中国版权》(CN:11-4780/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