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自强实用艺术作品著作权美术作品工业品外观设计法律保护侵权行为
摘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实用艺术作品”界定为:“具有实际用途的艺术作品,无论这种作品是手工艺术品还是工业生产的产品”。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实用艺术品下的定义,我认为:首先,实用艺术作品属于文学和艺术作品的范畴,且是一种单独的作品种类。这一点《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和我国有关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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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CN:11-4780/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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