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卢光盛次区域合作两岸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景洪市湄公河流域领导人会议沿线区域金融安排发展问题
摘要:“澜湄合作机制”是次区域国家突破发展瓶颈、深化区域合作的创新和尝试。2015年11月12日,中国与湄公河下游五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和越南)在云南省景洪市举行了外长会,正式启动新的次区域合作机制——澜湄合作机制。以澜沧江-湄公河为主轴的次区域合作自上世纪90年代兴起,目前已经形成包括“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AMBDC)和湄公河委员会(MRC)在内的多个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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