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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黑恶势力在中国无立锥之地

作者:杨晨新中国成立黑恶势力黑社会势力人民民主专政违法犯罪作案手段港澳台地区国民政府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的黑社会势力曾经十分猖獗,甚至能够影响到当时的国民政府.新中国成立伊始,全国上下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行动,中国的黑恶势力与“黄赌毒”一道,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强大攻势下烟消云散.随着社会转型的到来,伴随各种各样的利益诱惑,一些地方的地痞流氓、贼子无赖开始组织起来,进行违法犯罪的勾当.但由于我们党和政府多次对这些黑恶势力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并开展了针对黑恶势力的专项斗争,使得我国的黑恶势力尚未发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黑社会.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黑社会相比,我国黑恶势力也尚不具备组织严密、规模庞大以及活动范围广泛等特点,但就其发展的广泛性,特别是犯罪的严重性——数量激增,作案的能量和作大案、要案的比例明显增大,“武装化”程度增强,作案手段更加凶残,趋于职业化、智能化、现代化等等,已达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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