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晓婷; 张洪瑜; 王欢欢海陆联运保险集装箱运输
摘要:中韩陆海联运通过货物“门到门”的跨国直接运输,当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损毁、延迟时,不免产生贸易纠纷,此 时若运输的货物已投保,那么纠纷的解决将简单许多.然而,中韩货物陆海联运没有统一的规范法律,在保险法方面 也规定甚少.现在的通常做法是分段处理,两国适用本国国内法对各区段予以调整,各区段的保险由不同的保险人负 责,这不仅増加了保险费用负担,而且给托运人带来工作上的重复和时间上的浪费,不利于两国之间贸易合作和友好 关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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