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性欺骗处罚中央电视台新闻记者工矿企业宣传产品优质产品公安机关酿酒厂制药厂针织厂单位
摘要:问:我家亲戚杨某,28岁,冒充中央电视台新闻记者,先后窜到我市的酿酒厂、制药厂、针织厂等工矿企业,谎称可以写稿在电视台上宣传产品,并称在北京有很多熟人、朋友,可以推荐优质产品参加商品评优活动因而骗取了这些单位领导的信任。不少单位请他高消费,临走时又送名酒、名烟和新产品请他品尝、代穿。最近,他被公安机关抓获。请问:他的欺骗行为该如何定性、处罚?(读者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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