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宝库; 肖奎实际出资人股东资格合法性公平效率秩序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隐名投资现象大量涌现。在隐名投资中,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却藏身幕后代请他人为名义股东。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明确承认实际出资人具有股东资格。但是,实际出资人的存在是否具有正当性,有必要从法律价值角度加以分析。研究表明,实际出资人的行为通常不具有合法性,承认其股东资格有悖于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和秩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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