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郝文江电子证据相关规定学说分类独立地位
摘要: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计算机有关的各类诉讼也在不断增加,而电子证据作为独立证据类型在我国还没有正式确立.鉴于我国电子证据立法和实践混乱的局面,我们当务之急应是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的同时,依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制定出专门的电子证据法律规范,赋予电子证据作为独立证据类型的法律地位,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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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刊》(CN:44-10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政法学刊》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立足广东,面向全国,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术性、应用性,始终保持刊物的思想性、理论性、创新性和指导性;力求学术品位与应用价值兼备,倡导理论探索与实战研究并举,紧扣时代热点,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达到外在形式与内在质量的完美统一,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厚爱,取得了良好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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