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晓理想类型研究方法意义
摘要:随着宪法学研究在中国不断升温,其研究方法受到空前的关注。研究方法的更新既是构建新理论的重要条件,又是修补原有研究中的不足的新思路。将类型化方法引入宪法学研究中有助于克服价值偏见及认识上的绝对化,对宪法学研究得以更大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政法学刊》(CN:44-10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政法学刊》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立足广东,面向全国,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术性、应用性,始终保持刊物的思想性、理论性、创新性和指导性;力求学术品位与应用价值兼备,倡导理论探索与实战研究并举,紧扣时代热点,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达到外在形式与内在质量的完美统一,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厚爱,取得了良好的社...
省级期刊
人气 97446 评论 75
人气 56627 评论 58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36693 评论 51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
人气 36035 评论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