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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人主体法律制度的检视与完善

作者:何晓平; 范湘凌立法例法律制度中国资格主体有序存在相对消极

摘要:保险人制度是保险中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我国自1992年引入保险人后,保险事业得到迅速发展,但相对于保险人队伍的迅猛发展,我国保险人的主体法律制度存在着保险人资格之授予主体不适当;保险人资格消极条件的规定存在明显漏洞;人能力级别制度之缺失,应参照各国和地区立法例,力臻完善,以促进我国保险事业有序、高效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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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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