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梅传强刑事责任主观恶性犯罪人格刑法人身危险性刑事立法司法审判
摘要:主观恶性是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人格是刑事责任的基础.其符合我国刑法的规定,能够说明犯罪与刑事责任之间的内在联系,还体现了主观与客观,行为与行为人的统一,能说明刑事责任的质与量,比人身危险性根据论更科学和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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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刊》(CN:44-1007/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政法学刊》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立足广东,面向全国,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术性、应用性,始终保持刊物的思想性、理论性、创新性和指导性;力求学术品位与应用价值兼备,倡导理论探索与实战研究并举,紧扣时代热点,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达到外在形式与内在质量的完美统一,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厚爱,取得了良好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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