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承包期内家庭成员减少 不得扣减承包地

作者:潘家永承包期承包地家庭成员家庭人口村委会耕地农户法院

摘要:1997年,村民王某一家4口人按人均1.8亩承包耕地,共分得7.2亩。2016年3月,王某的妻子因病去世。由于近年来村里人口增减情况突出,2017年1月,村委会专门开会研究调整承包地事宜,并形成决议:凡是家庭人口减少和已迁往城镇落户的农户,其承包土地份额一律收回,另行发包给新增人口的农户。王某家因人口减少,被村委会收回了1.8亩耕地。王某不服,在与村委会多次交涉无果后,将村委会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致富天地

《致富天地》(CN:53-114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