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景龙; 王子琪保姆劳务关系病房护理用工主体工伤赔偿月嫂失能劳动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用工单位
摘要:大量的个人家庭用工、普遍的医院病房护理用工、众多的家政"派遣"用工、常见的短期高薪"月嫂"用工,这些工作大多由"保姆"来完成。因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等用工主体的不同,在工作中受伤的"保姆",维权适用的法律有所不同。家庭用工张女士是一名农村妇女,经人介绍到一居民小区给一位乌姓失能老人当保姆。张女士上门后给老人做饭、洗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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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天地》(CN:53-114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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