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贵地方财政医疗保障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资水农民标准
摘要:问:国家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上有什么新规定? 答:2010年开始,国家进一步提高财政补助水平,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按每人60元标准补助,对东部地区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地方财政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到60元,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20元增加到30元。随着上述政策的落实,参合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和受益面将进一步提高和扩大,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将进一步缓解。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