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海枫海洋油污责任限制重大过错赔偿基金海洋油污公约
摘要:关于海洋油污的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近年来在国际上得到发展的"双层归责体系",较好地兼顾了吸引投资与强化责任之间的关系。该体系的内涵是,对于污染者应承担的责任,规定一定的责任限度;在责任限度内,以严格责任作为归责原则;而在一定的条件下,比如责任人有重大过错,在上限之外令其承担加重的责任。与此种制度相配套的,是相关的赔偿基金的设立。该体系对一系列矛盾的处理和化解,包括责任上限的确定、突破责任上限的条件、赔偿基金职能的发挥等,在美国应对2010年深水地平线事故的过程中经受了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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