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拜荣静辨认笔录辨认结论证明能力证明力质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摘要:辨认是重要的侦查措施,辨认笔录也是重要的证据种类。但是目前,无论立法还是实践,我国的辨认程序设计都存在较多问题需要正视。辨认结论的特征是辨认的存在价值,证据属性是其适用前提。辨认过程中,因该坚持必要的基本原则以规范启动程序。提升辨认结论证明作用的理论应对要求诉讼中对于辨认结论的认证应该更加慎重,加强对辨认结论的审查判断和证明力的补强,提高其在认定案件事实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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