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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权制度及其反思

作者:崔建远海域使用权制度物权用益物权效力冲突

摘要:海域使用权系一新颖的物权,且属于典型物权中的用益物权,而非准物权。它同渔业权、矿业权、水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存在着效力冲突,需要协调。在不否认后几种权利存在的正当性的情况下,站在立法论的立场上,应当废除海域使用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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