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驰结余经费科研激励规范治理有效治理
摘要:财政科研结余经费法律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治理理念及治理手段与当下财政科研经费治理所处的制度环境之间出现了断裂,有悖于科研规律的基本要求。财政科研结余经费主要包括基于预算管理失范导致的管理性结余、基于客观科研规律的实践性经费结余以及基于支出效率提升的绩效性节余。对于管理性结余应采取规范化的预算控制进路;实践性结余治理则需由科研规范治理向有效治理嬗变;对于绩效性结余,则应注重构建激励相容的治理机制,尝试赋予科研人员"结余经费索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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