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海燕亲子关系诉讼推定亲子鉴定原告范围
摘要:我国《婚姻法解释(三)》首次规定亲子关系诉讼中的推定规则,该规定结束了长期以来各界关于能否适用推定认定亲子关系的争论,将亲子关系诉讼中的事实推定上升为法律推定。然而,观察三年来亲子关系诉讼中推定规则的适用状况,发现裁判者对其适用范围、适用条件以及原告范围等问题理解不同,导致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现象频现。对此,既要在理论层面使裁判者明确亲子关系诉讼中推定的逻辑结构和法律效果,正确处理推定与亲子鉴定在亲子关系认定问题上的适用关系并合理配置双方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义务;又要在民事立法层面建构完善的亲子关系推定及强制认领制度,保障亲子关系诉讼中推定规则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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