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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的四个误区

作者:杨子误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者事假约定

摘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虽已实施10年,可个别别有用心的用人单位总以各样的“理由”限制、缩水劳动者的年休假,至少有四个误区当提防。误区一:请事假超过20天一律没有年休假【案例】阿妮入职某私企从事化验技术工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九条约定:职工确因事请事假,公司不支付劳动报酬;事假超过10天的不得主张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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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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