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伟健律师服务太仓市城管执法江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法律法规
摘要:“您好,江苏金太律师事务所接受太仓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双凤中队的委托,就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做出提示。根据《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您做出的未经批准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违反了该法律法规第十八条、第三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您应及时纠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积极接受调查。”日前,金太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未经审批设置户外广告的当事人发出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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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CN:14-117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政府法制》上旬刊内容以法治新闻为主,侧重法治政府建设动态的报道;中旬刊内容以法治文化为主,侧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传播;下旬刊内容以法治文摘为主,侧重公民意识和民主法治精神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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