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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的礼法之争

作者:王姝苏; 顾盈颖礼法之争清末法律近代化家族主义国家主义春秋战国法律思想

摘要:1902年至1911年,在实行“新政”和“仿行立宪”的招牌下,清政府进行了中国法律近代化的修律活动。围绕着修律指导思想的确立问题,出现了以张之洞、劳乃宣为首的礼教派(又称家族主义派、同情派)和以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又称国家主义派、反国情派)。从1906年至1911年,双方产生了继春秋战国争论之后,中国法律思想领域的第二次大规模争论,史称“礼法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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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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