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房清侠减刑撤销制度减刑制度犯罪行为人法定期间发现型裁定理论界生效
摘要:发现型减刑撤销是指生效减刑裁定做出后,在法定期间发现犯罪行为人因在裁定做出前,存在不应当予以减刑的事由而依法撤销减刑。发生型减刑撤销是指生效减刑裁定做出后,因新出现的事由而依法撤销减刑。当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发现型减刑撤销均持肯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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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CN:14-117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政府法制》上旬刊内容以法治新闻为主,侧重法治政府建设动态的报道;中旬刊内容以法治文化为主,侧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传播;下旬刊内容以法治文摘为主,侧重公民意识和民主法治精神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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