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德州市建立行政复议联络员制度

作者:德法行政复议权联络员制度德州市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复议委员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行政执法部门

摘要: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的稳步发展,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权的决定》要求,山东省德州市政府法制办强化行政复议工作网络建设力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与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联系,近日,市政府法制办下发通知,在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复议联络员制度,要求市级各单位明确一名科级干部(原则上为法制科科长)作为行政复议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之间的联络沟通工作。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政府法制

《政府法制》(CN:14-1170/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政府法制》上旬刊内容以法治新闻为主,侧重法治政府建设动态的报道;中旬刊内容以法治文化为主,侧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传播;下旬刊内容以法治文摘为主,侧重公民意识和民主法治精神的培育。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