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牛红宇法治理念社会矛盾犯罪嫌疑人2008年领悟财物故意村党支部书记
摘要: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李某,男,41岁,小庄村村委会主任。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9岁,小庄村支部委员。2008年10月,时任小庄村党支部书记的何某在南平(地名)新建砖墙,但事先未到土管部门办理任何占用土地合法手续。2008年11月18日晚,李、张二人召集其他村干部十余人,在李某家商议何某在南平新建砖墙如何处理事宜。张某提议,该砖墙既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也不知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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