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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店欲取名“钉子户”被工商部门驳回

作者:徐中 长青 陈咏工商部门取名不良心理反应营业执照语言环境名称使用公序良俗

摘要:江苏省宝应县的徐先生为自己出售钉子的店铺取名时,突发奇想,决定以“钉子户”三字命名。6月1日,徐先生兴冲冲地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却被工商部门当场驳回。工商部门不予注册的理由是,“钉子户”一词在我国现有的语言环境下是贬义词,作为字号名称使用,有悖公序良俗,容易引起社会公众的不良心理反应或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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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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