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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审查对大学内部裁判权的有限介入

作者:李丽峰; 潘秀红司法裁判权大学司法审查规范性法律文件有限地域效力

摘要:大学内部裁判权的内涵、依据及性质 (一)大学内部裁判权的内涵 大学内部裁判权,顾名思义,是存在于大学内部的一种权力,在此是相对于国家司法裁判权而言的。概言之,大学内部裁判权是指大学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其自主制定的校规校纪等对学校内部事务作出裁判决定的权力。该权力在地域效力上适用于大学内部,在对事效力上适用于大学内部事务,在对人效力上适用于隶属于该大学的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具体体现为大学对包括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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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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