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阎雯无效婚姻制度违法婚姻司法机关法律依据司法实践突出问题婚姻家庭婚姻纠纷
摘要:我国1950年的《婚姻法》、1980年的《婚姻法》均没有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违法婚姻大量存在,而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违法婚姻的时候,往往因为没有充足的法律依据,难以依法进行处罚和制裁,使违法婚姻成为当前我国婚姻家庭中的突出问题。针对这种情况,2001年4月28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中增设了无效婚姻制度,为司法机关处理婚姻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改变了以往违法婚姻的解除后果与合法婚姻的解除后果相同的状况,避免了不必要的法律冲突,维护了婚姻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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