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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逃期间立功,可从宽处理吗?

立功表现经济犯罪行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逃犯杀人犯同志缉捕死刑

摘要:编辑同志: 我有一住亲戚有经济犯罪行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他逃到外地。外逃期间.他得知所交往的一名“朋友”是某省挂牌缉捕的杀人犯.遂与逃犯原籍公安杌关联系,继而协助该省公安机关诱捕缉拿了这名逃犯(该逃犯后被判处死刑。已执行)。数月后,这位亲戚在流窜到另一省时被原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缉拿归案。我要请教的是.他在逃亡期间的上述行为是否可以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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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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