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计城市居委会基层民主基层群众自治组织1982年宪法路径中国农民乡村民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摘要:城乡群众自治是我国基层民主的基本形式。尽管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都是写入1982年宪法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而且村委会这一民主载体还是中国农民学习、借鉴城市居委会的产物,然而经过20多年的洗练,与轰轰烈烈的乡村民主相比,城市社区民主却始终不温不火。联想到城市居民的文化素质、参政能力等等相对而言高于乡村农民,这番“农村包围城市”的民主格局似乎更令人感到尴尬和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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