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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以私乱法

作者:薛思孝唐太宗长孙皇后李世民执法贪官裴矩刑部京师功臣提出异议

摘要:唐太宗李世民以执法严明著称于世,他一再申明自己执法 公允无私:"朕以至公临天下,法之所行,无舍亲昵。"然而,他实 际上也曾言行不一,以私乱法。 官员受贿,我国古代称之为"受赇"。唐太宗即位之初,对"受 赇抵法"的贪官污吏深恶痛绝,决心严加惩治。他想出了一个查 处受赇贪官的办法,秘密派人向京师的一些官吏行贿。刑部一司 门令史受绢一匹,即欲定为死罪。尚书裴矩不赞成这种"陷人于 法"的举动,进谏道:"为吏受赂,罪诚当死,但陛下使人遣之而 受,乃陷人于法也。"唐太宗接受了裴矩的规劝,没有处死那个受 绢的司门令史。他这种因痛恨贪官而引人受赇。则属于以私乱法 行为。不仅如此,唐太宗在位期间,为皇亲国戚和功臣旧属开脱 罪责的以私乱法之事也时有发生。 长孙皇后族叔、左骁卫大将军长孙顺德,因受人馈绢被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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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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