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守纪法律起源金融发展法律适应性司法独立
摘要:最近的研究表明,不同的法律起源导致了不同的社会经济结果。具体来说,在金融发展方面,以英国为代表的普通法国家的金融发展水平比以法国为代表的民法国家的发展水平更高;在经济增长方面,前者的平均增长率也高于后者。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些社会经济结果的显著差异呢?理论界先后提出了质量高低说、稳定预期说、适应性假说和司法独立假说。不同的法律起源之所以导致不同的社会经济结果,是因为不同的法律体制的适应能力和对私有产权的保护程度不同。接着,我们以信托法为例说明英美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对金融发展的不同影响。最后,本文根据无序(Disorder)和专制(Dictacorship)之间的替代性来解释为什么英国和法国发展了不同的法律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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