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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有制范畴的消解

作者:刘明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相并列双重形式劳动者个人所有权社会所有制

摘要:以恩格斯组织翻译的英文版《资本论》第1卷为依据,以鲁瓦翻译、马克思亲自校订的法文版和德文第一版、第四版加以印证,说明马克思对未来社会所有制的构想未涉及公有制范畴。由马克思关于"自由人联合体"的假设出发或对恩格斯有关论述加以引申,从而否定马克思在《资本论》文本中对劳动者个人所有权的肯定,均属于似是而非的逻辑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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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经济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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