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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垄断法中承诺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基于德国和欧盟经验的思考

作者:冀梦娇承诺和解核心卡特尔反垄断比较研究

摘要:2011年我国电信联通案引发互联网接入市场涉嫌垄断的热议。电信和联通面对反垄断执法机关的主动认错行为,实际上是在谋求一种和解。这里的'和解',其实就是反垄断法中规定的'中止调查'程序。该案中涉案企业做出限期整改的承诺并试图通过这种方式结案,在我国反垄断执法过程中并不多见,然而,该结案方式在欧盟和德国的竞争法实践中却已屡见不鲜。这种经营者做出承诺、执法者接受承诺的制度,在欧盟法和德国法均有系统的规定。我国亦将该制度一定程度地移植到了我国法律制度之中,但尚处于实践初期。本文将借鉴欧盟及德国相关立法经验,运用比较法研究法就反垄断义务承诺制度的优势、价值及构建问题展开分析与探讨,以期对我国义务承诺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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