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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红包征税有法可依

作者:李霄羽网络红包业务宣传个人所得税营销方式征税受赠有法可依广告

摘要:近年来,网络红包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中。节日里,亲朋好友之间互相赠送网络红包,不仅增进了感情,同时也烘托了节日的气氛;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向消费者赠送网络红包已成为一种营销方式。那么,受赠网络红包的个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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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

《注册税务师》(CN:11-595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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