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陶红胜; 梁影经营所得合伙企业企业分配费用投资者会计决算报表个人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
摘要:李先生与赵先生2019年1月在A市共同设立了合伙企业甲,出资比例为4:6,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假定2020年3月,李先生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了2019年度的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以及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经营所得为22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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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CN:11-595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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