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新《个人所得税法》外籍个人的涉税问题

作者:程健全年一次性奖金非居民涉税问题纳税义务人

摘要:本文探讨新《个人所得税法》有关外籍个人'居民身份'的认定、纳税义务、申报方式,以及外籍个人如何选择居民身份及税收优惠的实务问题。一、关于居民身份的认定问题《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注册税务师

《注册税务师》(CN:11-595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