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国卫非居民企业外币折算财产转让所得
摘要:2017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以下简称'37号公告'),对非居民企业转让境内居民企业股权取得所得纳税作了新的规定,其中涉及非居民企业财产转让所得外币折算问题,公告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以下简称'698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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