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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地区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解析

作者:赵慧芝; 高金平文化事业事业建设增值税建设费地区文化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纳税人

摘要:8月1日起,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为做好这项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政策,针对"营改增"中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有关问题,本刊特别邀请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的有关专家对此进行分析、解读,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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