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执行25号公告 做好资产损失鉴证业务

作者:郭洪荣; 杨微; 李健赫企业资产损失鉴证业务公告税前扣除制度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所得税

摘要:《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以下简称“新办法”)的施行,是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制度的重大改革。注册税务师按照新办法执行资产损失鉴证业务时,应注意五方面的问题。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注册税务师

《注册税务师》(CN:11-5957/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