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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形资产损失是否允许税前扣除”的分析

作者:纪宏奎资产损失管理软件系统企业会计制度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2010年营业外支出

摘要:A公司于2008年5月以150万元购买了销售管理软件系统,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购置的软件系统单独计价.记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该软件系统于2010年6月提前报废,产生无形资产损失120万元.并计入到“营业外支出”科目中。《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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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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