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倪波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化永佃权制度
摘要:农村土地所有权本质上是关于农村土地财产权的问题。我国现阶段农村土地所有权性质模糊不清、所有权主体虚无化、多元化,在法经济学上表现为"产权失灵"。农村集体土地全部实行土地国有化有利于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完备、清晰、和稳定。在农村土地国有化的基础上。建立新型的永佃权制度,保护农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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