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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有限性及其应对

作者:任贵; 马荣春刑法有限性刑罚轻缓化非犯罪化审判中心主义非法证据排除

摘要:由于刑法在宏观上只是治理社会的一种手段,而且其在立法体系中只是众多部门法之一,故奠基于罪刑法定原则之上的刑法必然是有限的。基于刑法有限性的认识,司法者在定罪量刑时当持行为人立场,不能以扩大解释之名行类推解释之实,并努力实现刑罚轻缓化,积极贯彻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与此同时,完善刑事考核制度、建构合理的刑事诉讼、构造和具体落实科学的刑事证据规则,也显得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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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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