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敏竞争性谈判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评审招标采购采购效率采购过程管理办法招标方式集
摘要:<正>《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成立谈判小组;(二)制定谈判文件;(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四)谈判;(五)确定成交供应商。由此不难看出,成立谈判小组是竞争性谈判法定程序的第一步。受招标采购方式的影响和惯性,十余年来,业界一般在谈判开始前成立谈判小组,众多规范性文件也主张或支持这种做法,如确定评审专家"原则上在谈判开始前半天或前一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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