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定标权的归属

作者:钱忠宝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从业人员数量中标人作者观点国有资金招标人观点阐述招标代

摘要:随着我国招标投标行业的迅速发展,从业人员数量急剧增加,其道德素质和专业水平也参差不齐,有专家分析,目前导致"相当多的招投标活动流于形式"的原因主要是有些从业人员因缺少职业道德,缺乏对招投标政策法规知识的系统学习,以及实际操作能力不够等。本文作者认为导致"形式标"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是在于招标人定标权的丧失,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专家观点阐述招标人拥有定标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将定标权归还给招标人,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希望此文所述能引起政府和行业重视,并期望广大读者来稿进行探讨。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招标采购管理

《招标采购管理》(月刊)创刊于2012年,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中国计划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CN刊号为:10-1075/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