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志军无效投标投标文件招标投标采购实践规范招标公共采购评标委员会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法资格预
摘要:我国公共采购领域并行着《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两部法律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以下分别简称"招标法体系"和"采购法体系")。两部法律体系中,关于"废标"、"否决投标"和"无效投标"的规定,其内涵有不一致或交叉部分,常令一些业界人士特别是从业新手感到迷茫和困惑。厘清"废标"、"否决投标"和"无效投标"的内涵,对于正确运用法律规定规范招标采购实践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本文试图从两部法律体系中提炼出相关概念的内涵加以辨析,供业界人士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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