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疗机构采购权风险防控医疗机构管理重点防控监控范围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邀请招标
摘要:<正>日前,卫生部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卫办发〔2012〕61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开展医疗机构管理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范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用权。《意见》把决策权、基建权、采购权、人事权、财务权等五大管理权纳入重点监控范围,要求通过设置"内控点"实施过程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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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管理》(月刊)创刊于2012年,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中国计划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CN刊号为:10-1075/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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