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兆言李叔同弘一大师临终前书法艺术篆书间断墨香出家宣王学习
摘要:李叔同先生喜欢写字。所谓喜欢,就是天天要写,天天要玩。十二岁的时候,他开始学习篆书,对着《宣王猎碣》,全心全意摹写三年,每天五百字,鸡一叫就起来临池。这样的摹写,别人看来是一种痛苦,在他却不是。从此以后,临碑写帖成习惯,大字小字,无一日间断,没有一天不勤学苦练。喜欢不需要理由,喜欢就是喜欢,喜欢也是一种天意。李叔同身上始终散发着浓郁的墨香,他的字后人看来,名声很响亮,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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